人抓到了,证据确凿,所有人都以为很快就能结案。
不料,数天之后,警察带着苏大夫去挖坟,他妻子的坟墓。
原来,他的妻子并非死于疾病,而是毒杀。只是被伪装成久病难愈而死。
在强大的攻势下,苏大夫交代了所有的事情。
挖坟这一天,附近村落,包括隔壁乡所有人纷纷涌入现场。
田坎上,山坡上,树枝上,沟沟坎坎,全都是人头,都在看热闹。
除了两年前的灭门惨案,苏大夫犯下的事情称得上两年来本地最恶最大的新闻。
沈家不甘落后,全家出动去现场看热闹。
庄臻就蹲在朋朋的帆布书包里面,露出个脑袋。
山坡上,拉了警戒线。刘乡长找来了几个做白事的老家伙,帮着警察挖坟。
这种事情非得专业人士,一般人都嫌不吉利,怕染上晦气。只有专门吃这碗饭的人,才没有那么多避讳。
这些天,刘乡长也是累惨了,累到大背头也不梳了,摩丝也不打了,皮鞋换下换了一双雨鞋,耐脏又耐穿。
新买的夹克外套也舍不得穿,干脆穿了一件中山装,将钢笔放在衣服胸前口袋,再放一本工作本,看起来还是很有派头的。
就是,眼睛有点肿,眼袋越发的明显。很显然这些天刘乡长都没休息好,每天跑前跑后,又是对外又是内勤,除了审案所有事情都需要他操心。
好在,案子终于到了尾声阶段。
等尸体挖出来,全都拉到县城,他就能轻松下来。
“别往里面闯,挖尸体有什么好看的,都离远一点。”刘乡长怒吼着,防止村民闯入现场。
朋朋就站在警戒线边上,伸长了脖子,想看吧,心里头又害怕。
刘乡长也认出了朋朋,以及沈新建肖淑芬两口子,但他没打招呼。保护报案人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只是冲所有人提醒了一句,“挖坟有什么好看的,都早点回去。”
苏大夫铐着手铐被带来了。
庄臻闻着熟悉的味道,眯着眼睛瞄了眼,果然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看起来是挺和气的。
村民见他出现,议论声瞬间高了十个分贝,全都在指指点点。都不敢相信啊!
他老婆竟然是被他谋杀的。三个小姑娘也是被他害的。果然是人面兽心。
偏偏这个时候,他老婆的娘家人,人人带着麻布闯了进来,杀向罪魁祸首苏大夫。
“拦住!赶紧拦住!”刑队大声吼叫,队员们加上乡公所的工作人员纷纷上前拉起了人墙。
“杀人偿命!”
“还我女儿的命来!”
“苏建军你不得好死!”
受害者家属闹得不可开交,一心想要冲进去将苏建军弄死。这事还得靠刘乡长出面调解。
一通拉扯,刘乡长的头发乱了,鞋子上被踩了无数次。他心里头还庆幸了一下,幸亏他有先见之明,今天穿得是雨鞋,没穿心爱的皮鞋来。要不然,损失可大了。
本地村长,生产队队长,会计,妇女主任,民兵队长,全体出动,帮着刘乡长做思想工作,好说歹说,可算是将受害者家属给劝了下去。
累出一身的汗。
人群很激动,有人兴奋,有人唏嘘,有人义愤填膺,有人同情,不一而足。
唯有一个年轻人,孤零零的站在一角,一副面无表情的样子。有人认出此人,他就是苏建军的独生子。
父子二人隔空对望,苏建军明显心虚地低下头,他似乎是不敢面对自己的儿子。
庄臻很八卦,他看看凶手苏建军,又看看苏家儿子。
苏家儿子穿得很体面,模样应该还是个学生。听说是在城里面读大学,还是个高材生。
刑队也看见了苏家儿子,径直走过去,把人带到一边聊了起来。
庄臻在帆布包里面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
苏家儿子既是受害者家属,又是凶手家属,这立场这身份,难怪面无表情,太难了!
亲生父亲毒杀了亲生母亲,还祸害了三个小孩子。身为凶手的儿子,他的未来,别的不说,肯定是已经在村里甚至整个乡里头社死。
这里是他的老家。
但是从今日开始,他再也回不来了,也不会再回来。也不知道会不会影响到他毕业分配,影响到他的前程。
起坟!
棺木被几个白事工给抬了上来。
开棺!
好多人,油气水女性,全都扭过头不敢看,太吓人。
穿着白大褂的警察上前勘探,又是拍照又是记录。
沈小梅咬着唇,她突然说了一句,“那些人好了不起。”
“谁了不起?”肖淑芬问道。
沈小梅指着前方,“那些穿白大褂的,好厉害,什么都不怕。妈,他们是什么人?”
“那也是警察。”
“法医!那些人是法医,专门调查尸体的。”旁边一个年轻人出声说道。
沈小梅仰头,年轻人最多二十来岁,看起来还挺帅的。沈小梅一下子就有点不好意思,遇见帅哥了,又想多看几眼。
肖淑芬倒是和年轻小伙子聊了起来,据说是大学没考上,目前在村小当代课老师,教低年级。
“小伙子有没有结婚?有没有女朋友?”
肖淑芬似乎是想做媒,开始打听小伙子的个人情况。
沈小梅突然有点不高兴,似乎是很反感自家老妈这么八卦,又不敢出声反对,只能拉着一长脸。
庄臻伸出个头,看着年轻的代课老师,哪里帅了?不及他当年十分之一。
哼!
小梅同学分明是没见过市面。
这种模样,最多算是眉清目秀。
而且只是个代课老师,不找关系,二十年后都没机会转正。不转正,就没前途。
关键是只有高中学历,如果一直当代课老师的话,前程堪忧。
小梅啊小梅,这种程度的帅哥也能看花眼,你可长点心吧。
可惜,他没有前世的照片。
庄臻有点惆怅。
他要是将前世的照片带来,沈小梅岂不是天天对着他的照片犯花痴。
哎!
曾经身为大英俊的他,如今只能望猫而叹。
“喵~”
还是朋朋好,没有被年轻漂亮的小姐姐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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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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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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