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你什么意思?”叶之媚有些不明所以,心道,这小子不会是想要宰我吧,连忙道,“我先说清楚,我家里条件很一般,每个月生活费只有两千。请你吃饭最多四五百,再高我就不能接受了!”
张逸风没想到叶之媚还是一个平民校花,也对,叶之媚身上穿着的衣服,都不是什么品牌。应该算那种家庭条件不差,但肯定也不好的类型,点了点头,张逸风道:“那你直接给我三百吧。”
“啊?”
叶之媚整个人都懵了,不知道张逸风这是上演哪一出戏。
“我的意思是,饭你就不用请我了,直接给我拿三百块钱记行了。我可没有多要。如果你请我四五百块钱的大餐,我肯定要吃三分之二,所以我把我的那份拿走就是了,就当你请了我,我的人情,也算你还了。”
叶之媚听了张逸风的解释,当时就无语了,三百块钱你都好意思要?这是有多缺钱啊。还是自己真的那么没魅力,张逸风宁愿折算成钱,也不同自己一起吃饭!
越想,叶之媚越生气,拿出三百元钱,道:“拿去吧。”
“好了,我们两清了,今后不要再烦我。”
张逸风拿着三百块钱,便转身离开了,他的嘴角露出了一抹淡淡的笑容,好像这三百块钱比他对面校花还要有诱惑力一般。
“你……你……”
叶之媚逐渐安静了下来,或许张逸风真的是缺钱呢?毕竟张逸风现在已经不是富二代了。
这样一想,叶之媚就要好多了。转过身,刚打算离开,电话声忽然响起来了,看了看电话号码,叶之媚眉宇间透出了一丝哀伤,最终她深呼一口气,还是接通了电话。
“爸……什么事情。”叶之媚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平静。
相比于她的平静,电话那头就显得有些愤怒。
“听周杰说你交了男朋友?他是谁,有没有什么背景!如果没有背景,只是一个普通的小子,就赶紧分手了。女人,还是要找一个有钱有势力的男人,那什么狗屁爱情,你就别去追求了,在现实面前,爱情就是一堆狗屎。”disixs.M
听了电话里的话,叶之媚很想哭,真的很想哭。
在所有人眼里,她是高高在上的女神,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不过是一个人间悲剧罢了。
叶之媚出生很普通,她爸爸是一个程序员,虽然月入七八千,但在航阳市七八千的收入也只能算勉勉强强。于是,在叶之媚十岁那年,母亲跟别的男人跑了,最终跟她爸离了婚。
从那以后,她爸就不看好所谓的爱情,觉得人生在世,钱才是最重要的。有了钱,他不就用当天天加班的程序猿,有了钱,他就不用活得这么痛苦,这么疲惫。
世界那么大,谁不想去看看?
还好,他生了一个越长越漂亮的女儿,他相信以叶之媚的容颜,嫁给上流社会那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事实上也是那样,她女儿的美貌吸引了不少公子哥的注意。周家周杰便是其中之一。
“以为不说话就可以了吗?父亲这些年来是怎样过的,难道你不知道吗?你是不是要将父亲气死才愿意,还是我现在就去楼顶,从大楼跳下去,你才安心?”
“爸,你能不能别这样说,我知道这些年你对我的好。”
叶之媚虽然知道自己的爸爸有些势力,但不可否认的是,除此之外,他真的对叶之媚很好。小时候,他加了班,回来还要给她讲故事,哄她睡觉。她知道,或许是爸爸过得太累的原因,或许是对现实看得太透彻的原因,才让爸爸变了。
但,她不怪他。
“你知道就好,那个小子是谁我不管,今晚周家有个Patty,周杰说待会给我送请帖来,让你一起去。我想了一下,你去一去也是对的,就算你真的不喜欢周杰,聚会上也能认识其他公子少爷,据说这次聚会,周家不仅请了航阳市知名的企业家和大家族,还请了临海省一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
“这可是一个机会,到时候你好好表现,好好露个脸。”
“阿媚,你要记住,爸让你嫁给有钱少爷,不是因为爸喜欢钱,更重要的是让你过得好。你今后会明白,只要有了钱,其他一切都有了。”
听了爸爸的话,叶之媚很想问一句,你的一切,包括快乐吗?
但她知道她爸爸是听不进去的,因为她爸已经有些偏激了。对于性格偏激的人,讲道理是没用的。除非哪天他自己幡然醒悟。
“我知道了,下午我就直接去,你将地址告诉我。”
叶之媚无法拒绝,因为一旦拒绝她爸就会以死威胁。
“我短信发给你,后你先回家,我新给你买了一套礼服,花了我八千块钱,这可是我省吃俭用省下来的,你可不要让我的投资全部白费。至于我,我要先去周家打探一下情况,看看谁更优秀。如果你真不喜欢周杰,找到比周杰更优秀的人才也是可以的。”
“知道了。”
叶之媚淡淡应了一声,随后挂了电话。
别的女孩子或许会因为爸爸存钱给自己买新衣服而高兴,但她不知道自己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悲哀。
第一校花?
第一笑话还差不多吧。
她的人生,就是一个笑话!
有些人曾经许多次看见她同某某少爷吃饭,而且这些少爷每次都不一样,或许别人会以为她生性浪荡。但实际上,都是他爸安排的,并非她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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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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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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