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美刀!”
胖子都惊了!
这感情好啊。
这有人出钱喊自己下墓倒斗,没道理不去呀。
关键是,他们这次的钱,一大部分都被老胡给奉献了。
现在手头上,也缺钱得很啊!
“我看……”
胖子还没有开口,老胡重重的咳嗽两声。
“金爷,我有个问题呀,米国人为什么要资助我们这次考古行动呢?会不会有什么猫腻呀?”
胖子听到后,笑嘻嘻的脸立刻板起来。
还是老胡沉得住气呀!
这么一问,自己哥仨的分量就显得重了几分。
随即迎合道,“就是呀,那米国人也不是活雷锋呀。那没点好处,他们干嘛往里面投钱呢?”
林毅听到这两人一唱一和的,差点没笑起来。
明明两人个顶个的都想去,就是嘴上要强的很,非要说出来个一二三。
“老胡,胖子,你们多虑了,怎么啦?洋鬼子还敢在咱们国家地盘上放肆呀?”
大金牙笑道,“哎呦,林爷,您这是高台了啊。”
“是这么回事儿,这个出资人呢,是一个美籍华人,女的,她爸是华尔街一大亨,就是特有钱的那种,这父女两,特别喜欢考古探险,前几年,这老爷子跟着我国的探险队到了西域,他对精绝文化特别感兴趣。可是去了就再也没回来,整个探险队一个人都没有回来啊。当地驻军都去找了,也没找到。”
“然后这女的呢,就继承了老爷子的一大笔遗产,估计也是不死心,就资助了这次行动。尽一切努力,再去找一下亲人的消息。咱国人嘛,传统思想落叶归根呐,扔到沙漠里风吹日晒的,这叫什么事儿呀,是不是?”
听到这个理由,合情合理,老胡才勉为其难的点了点头,道,“这理由倒也成立。”
“老胡!!我看这任务咱们能接!”胖子再也把持不住了,顺口说出来。disixs.M
“老林,你真觉得是我多虑了?”老胡看了看林毅,问道。
这还用问?
分明是老胡太好面子,想让自己给他一个台阶下嘛。
林毅微微一笑,道,“你多虑了。以前咱们怎么说来着?现在这洋妞找上门来了,咱不得去见见呀?”
有英子在场,林毅没明着说。
前不久,咱们哥仨还高谈论阔,说要去霍霍洋人,找个大洋妞当老婆呢!
老胡扬了扬眉,还别说,这到真是一个接触洋妞的机会!
说不准,自己还真能走上桃花运,娶一个胸大的外国妞!
"既然这样,金爷,您回头就给对方捎个信吧,这任务我们可以接。"老胡思索片刻,才不急不缓的答道。
“得嘞,胡爷,就等您这句话呢!”大金牙咧嘴笑起来,露出金灿灿的牙齿。
吃饱喝足,将大金牙的那份酬劳结了。
“对了,金爷,也件事儿还想劳烦您一下。”林毅看着美滋滋的把钱揣进兜里的大金牙说道。
“林爷,您这是哪里话,咱们自己人,您客气什么。有什么事儿,您知会一声就成。”大金牙满脸堆笑的回答道。
“是这样的。我想在潘家园买一间酒楼,您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
创建万宝楼,自然不是说说而已。
林毅对潘家园不算太熟悉,在这方面,还是大金牙比较在行。
大金牙在潘家园混了几十年,各种事儿都门清。
“嘶,这个……”大金牙皱了皱眉,思索片刻,回答道,“林爷,您这么一问,倒是好像还真有一家!”
“这家祖上就是开酒楼的,酒楼共三层,后面还有独立的小型四合院。咱们国家成立后,重新翻修的,准备大干一场,设施还算齐全,只是六七十年代那会儿,实施国有化,生意惨淡,基本上没怎么开门,这不是改革开放了么,他们就想着把酒楼给卖掉,去国外发展,去赚煞笔洋人的钱。这不,前两天还给我提起这件事儿的。只是价格有点贵,所以一直没有合适的买家。”
三层的酒楼,外加独立的小型四合院?
啧啧!
这不是刚刚好么!
完全可以在酒楼做生意,然后住在四合院里。
这种配置,在八十年代的首都,也是比较少见的。
关键是,酒楼的主人,想卖掉酒楼和四合院,去外国发展。
这要是过了几十年,不知道会不会哭着回来找自己。
“金爷,这感情好,您看什么时候有时间,带我去看一下。”
“害,这好办呀。林爷,您跟我走就成了,咱们待会儿就去看!不过,林爷,咱们国家不富裕,这酒楼的生意,可不好做呀,您确定要买下来?”
“先看看再说。”
林毅也不是刚出道的雏儿,自然不会这么交底。
指不定房主坐地起价呢?
随后,在大金牙的带领下,林毅和老胡四个人去见了一下房主。
房主是个西装革履,穿着时髦的年轻人。
据说还是在外国留过学回来的高材生,他从国外回来后,一直在劝说父母搬到国外去住,最终年迈的父母被他给说动了。
决定跟着留学生前往米国,享受后半生,然后那卖掉的钱,给儿子做米国创业的本金,做一个上百万的大项目!。
别说老胡和胖子了,就连大金牙就特看不起这种人。
外国的月亮总比国内的圆?
不过那些煞笔洋人,在大金牙这可是香窝窝。
来一个就坑一个,来两个宰一双!
要不说是洋人是大煞笔呢。
老胡、胖子更不用说了,根正苗红,那是在伟人的光辉下照耀着成长起来的,对这种人更是嗤之以鼻,心怀戒备。
至于林毅……
他不像老胡、胖子那样愤青,送上门来的肥羊不宰,难道等着过年?
房主带着他们去酒楼。
远远就看到三楼高楼耸立,紫红油漆在夕阳的照射下,鲜亮的泛着光芒,镀金招牌更是在那一片红光中闪着金光。
大气!
恢弘!
可惜,没什么人儿!
这年代,很多人连饭都吃不上,哪怕在首都生活,一个月下个涮羊肉馆子都是一种奢侈,更别说到这种高档酒楼吃饭了。
也就偶尔来几个洋人,来这里尝尝鲜。
见到房主后,又查看了酒楼的内设,保存的非常好玩,几乎没有什么破损。
若是放到几十年后,这种级别的古楼,怕是没个千万根本拿不下来!
随后,他们又来到酒楼后边的四合院。
这一看,林毅也吃了一惊!
好家伙!
一排排房子,目测有三四百平米大小!
这还是一进小型四合院,若是二进、三进大型四合院,那得多大?
还是在三环内潘家园的上好地段,按照每平米十几万的均价!
单单这小型四合院,就要半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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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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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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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你提供最快的人在盗墓刮地三尺给粽子搞麻了更新,第50章:购置房产,坑的就是这种崇洋媚外的货!免费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