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吃完早饭,李适带着身上最后的二两银子,去菜市场进货了。
在这里,一两银子约等于一吊钱,一吊钱一般有一千枚,换到现代差不多一千一百多软妹币。
一枚铜钱差不多一块多一点。
一只鸡的价格在一百二十文左右,河虾倒是比较便宜,一斤也就二十文,产量还比较大。
李适一口气买了五只鸡,十斤虾。
花了整整八百文,又买了两罐油,两百文,二十斤黄豆两百文,又买了五十斤米,二十斤红薯,十斤辣椒,一罐盐。M.Ж.M
零零碎碎下来,只余下半吊钱。
用自己做的小推车把东西都装回家后,便把东西一一处理。
红薯继续做成淀粉,辣椒磨成辣椒粉。
豆油的熬制也在今天开始。
最后处理食材,天色已经暗淡下来。
明天,就能出摊了!
先赚他几百两,给自己买个秀才的文身,这样,以后他就能在大楚王朝的各个城市出入,等他及冠,多攒点钱,买个官当当就是这辈子最大的追求了。
毕竟古代社会,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能吸引他,只能这么给自己定个目标,先混着。
而给这具身体的亲生父母报仇,就排在他考上秀才之后。
起码具备了自保之力,再视情况而定。
君子应藏器于身,待时而动。
……
又是一夜平静。
第二天,天色未亮,李适已经起床,早早在灶房里准备炸鸡,本来他是想推着车在街上边炸边买的。
但是他忘记准备碳了。
小推车也是纯木头做的,还得加个炉子,所以今天先做成成品,卖卖看。
南方的天气比较湿热,现在又是七月份,食物不会凉的太快,少做点试试水再说。
一直忙碌到辰时末,李适这才推着木轮车,朝街上晃悠而去。
身后,他刚出门。
南宫就顶着有些苍白的脸,目送他远去,又看了看大厅桌子上留下的一份炸鸡,会心一笑。
他已经相信,李适确实是个普普通通的平民。
不过,当他想起家族追杀自己的死士,心头又是一沉。
之前在鳏山附近,他被迫与家族培养的顶级死士恶战一场,勉强击杀对方后,自身也受了内伤,气血运行不畅,才练出不久的真气也极为稀少。
更因为受创,有随时跌落境界的可能。
要不是李适帮他进城,安心修养下来,说不定他早就因为境界跌落,气血逆乱而亡。
如此救命之恩,确实不能不报。
可自身没有长物,只有一身武功……
看来只能这样了,南宫长叹一口气。
……
另一头,李适出门时,相当于九点左右,这个点,平民要不去作工了,要不就下田了,街上逛街的,基本都是小康家庭。
一些富家小姐公子,也差不多是这个点,刚吃完早饭,出来闲逛。
李适除了两份用来展示和试吃的炸货放在盘子上,其余都用油纸包了起来,推上正街后,便开始叫卖起来。
“黄金鸡,有没有人想吃黄金鸡,又香又脆的黄金鸡…………”
起初,他还是挺害羞的。
不过,路边也有扛着糖葫芦在叫卖的小贩,一些做了枣膏,桂花糕等甜食的,同样叫的不亦乐乎。
渐渐也就放开了。
主要是面子上有点燥,有人陪着,也就那回事。
他似乎有朝社牛发展的潜质。
很快,因为独特的香气和金黄的色泽,李适这个流动的小推车就吸引了一波人过来。
一个穿着锦衣华服,头佩玉簪,身后跟着两个下人的年轻男子好奇开口。
“黄金鸡?呦,还真金黄黄的,怎么卖啊小老板?”
李适露齿一笑。
“黄金鸡四十文一份,蝴蝶虾二十文一份。”
这个价格,放在现在那就是四十多五十块钱一份炸鸡,贵的一批。
但南业是哪里?
南方最富裕的城市!没有之一,有钱人不少,特别对这类公子哥来说,新奇的事物才能吸引他们注意力。
价钱?那是平民才考虑的东西。
果不其然。
公子哥想也没想,让仆人付钱,伸手直接拿了一份鸡一份虾,李适愉悦的递上竹签。
买卖出乎意料的顺利。
见公子哥买的爽快,其他围上来的人也不好意思讨价还价。
有里余钱多的,也买了一份,觉得贵的,则在等购买之人的反馈,看看情况再说。
然而,下一刻。
公子哥直接惊呼出声,这黄金鸡,味道实在不错,而且吃惯了山珍海味,第一次体验炸货,给了他无比新奇的感觉。
也因为心理作用,给味道多添一分。
其实卖炸鸡,李适心里也没底,因为他知道古代的食物,其实没有大家想象中那么落后,不然也就不会发展出中华文明,极为出色的烹饪文化。
特别是这些吃多了山珍海味的富家子弟。
嘴巴本就刁,这会开了一个好头,暂时又只有他一家卖,大赚一笔,肯定不是问题。
公子哥侃侃而谈的评价了一会,大手一挥,又买了五份,准备带回家,给家人尝尝鲜。
随后又问道。
“小老板手艺不错,要不要去我那里当厨子?”
李适摇摇头。
“公子,在下只是一个小贩而已,无能也无才,当不得大厨。”
公子哥有点失望,却也没有纠缠,带着两个仆人,去别处逛了。
由此窥一斑可见全豹。
南业作为大楚的文化中心,大家子弟其实还是比较有修养的,除却个别纨绔子弟以外,并不会故意为难平民。
不惹麻烦,不给自己家族增添把柄,是他们这些公子的第一处世原则。
当然,像李适这种小贩,其实没能力也没本事能扳倒本地豪族,问题是他们的对手会,也善于利用。
由这位公子开了个好头,李适的小推车很快就火爆起来,小半个时辰后,已然销售一空。
李适看着推车下方小隔间里堆积的铜钱,心里美滋滋的,微笑着招呼客人卖完了,明天再来。
没买到的客人,虽然失望,但听明天还有的卖,也让他走了,并再三嘱咐明天记得早点来。
这些小康平民,没吃过特别贵的饭菜,像李适做的炸鸡,口味可称一流,几乎比他们吃的绝大多数食物都要好吃。
价格也在承受范围内,偶尔吃个几顿不是问题。
李适瞄准的也是这个群体,像最开始的富家公子,其实并不在他的主要经营人群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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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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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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