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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九章 要大顺还是要大明

傲骨铁心 / 2021-12-13  / 下载TXT - 下载ZIP - 下载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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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娶哪个,真成了问题。

  陆四没想到李自成竟然会有个女儿,他一直以为这位永昌皇帝是无后的。

  从政治格局和军事利益来看,显然是娶顺的公主比娶明的郡主要强。

  因为,明失人心。

  如果不是多尔衮强行下令汉人剃发易服,根本就不会有长达17年的抗争史。

  也不会有顺营、西营的“联明抗清”。

  天下,早就由满清一统了。

  这会对明朝还抱有好感的无非是东南那些未经战乱的士绅百姓,不过好感有限,因为马上江南就会发生奴仆佃农大起义,史上称之为“江南奴变”。

  反观李自成的大顺,虽然顺军一直败退,但仍是此时中国的抗清主力,顺军也依旧有二十万以上的兵力,对明军仍保持绝对优势的高压,以致顺军未到,明军就望风而逃。

  现在是三月,陆四依稀记得五月就是永昌皇帝升天的时候,所以如果他成了永昌皇帝的女婿,政治层面上对于他接受大顺遗产是极其有利的,至少李过、高一功、郝摇旗、刘体纯等顺军精兵不可能因为一口吃的就接受那个南明总督何腾蛟的瞎指挥。

  在李自成遗产继承这块,顺军阵营中也没有强有力人选可以继承。

  换言之,姑爷是可以同弟弟、侄子抗衡的,如果这个姑爷势力够大,全盘接手更是合情合理。

  所以,陆四有些动摇,哪怕李自成的女儿长得五大三粗,身强力壮,为了大局,他也得把人娶回来。

  毕竟,这个老婆能带给他十万精兵的嫁妆。

  淮顺彻底合流之后,无论是兵力规模还是地盘,陆四都稳压爱新觉罗,只要陆四不学李自成轻易放弃,北中国必定再次易主。

  只是,他陆四已经给人家周王郡主下了聘礼,这件事情南都方面也已经知道,孙武进秘信说南都朝堂对此反响很大,不少人认为如果此事为真,可以同江北联合抗清。

  弘光也很高兴,并对孙武进表示说可以册封常宁为公主,这样淮军拥明就更加不会有问题了。.disixs.M

  形势向好的方面发展时,陆四突然改娶李自成的女儿,南都朝堂还不炸窝。

  并且,此举也会让陆四的名声严重受损。

  老百姓可不知道大顺马上要完,他们只知道公主比郡主“高档”,所以陆四娶公主舍郡主,无疑就是个陈世美。

  这可是严重违背陆四做人原则的,他一直说自己是农民的儿子,做什么事都要以农民利益为重,以致于讲话题字都以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字来表达,诸如给云龙山武备学堂题的校训。

  当时贾汉复、武愫等人对这个校训诟病万分,认为太粗鄙,或者说太没档次,一点文化人的水准都没有,粗俗至极,将来是要被天下人,要被后世子孙笑话的。

  陆四却骂人家读了点书就不当自己是百姓了,说什么这句话老祖宗流传了两千年,人人皆知,人人皆懂,比之什么豪言壮语要更得民心,更为百姓接受,怎么就不能做校训了?

  “不要因为读了点书就把老百姓喜欢的文字当成上不得台面的存在,这个思想要不得,时间长了是会脱离百姓,走上与百姓对立道路的!”

  “咱淮军将士就是百姓子弟,这话是粗,可粗得有理,咱们老百姓不就应该有这种人死吊朝天,不死万万年的精气么!这精气就是谁欺负咱们,咱们就要起来造他的反!”

  “现在咱们造朱家的反,打他满洲鞑子,将来咱的子孙对不起百姓,淮军将士也要起来推翻咱的子孙!”

  陆四大言不惭,说武备学堂的校训就是他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只有那些骨子里不把百姓当人民看的老爷们才会认为这校训粗鄙。

  被视为粗鄙的背后是因为这校训赋予淮军将士及治下人民“造反”的权力!

  谁脱离百姓,百姓就能起来造他娘的反!

  这也是个矛盾体,淮军本来就是封建性质的农民造反形成的军阀集团,作为这个集团的领袖,陆四一方面要给追随他的人荣华富贵,一方面却允许百姓起来造反,更将这个造反精神向淮军未来的中坚灌输,不得不说,陆四为了中国的将来,也是煞费苦心了。

  将来太祖本纪上,不知道功过几开。

  既然始终尊重百姓,向百姓靠拢,那陆四当然不能做百姓不喜欢的陈世美了。

  可迎娶大顺公主的利益又实在诱人,他当真是左右为难。

  徐州城内也很快形成了两派。

  一派拥明之郡主,一派拥顺之公主。

  拥明派以明朝降将为主,如贾汉复、詹世勋、李棲凤等;

  拥明派的意见很实在,江南有钱有粮,和他们联合能够让淮军在北方支撑下去。

  当然,也与拥明派很多人已经给周王家送过礼有关。尤其是李棲凤,他可找不到第二盒珍珠送给李自成闺女了。

  这要是都督娶了李自成闺女,新主母要是知道他们这帮人给周王家的郡主送过礼,怕是以后日子不好过。

  拥顺派则是“造反派”,也就是沈瞎子他们这一帮开始就和狗日官兵拼命的河工老兄弟们。

  这些人目睹明军滥杀无辜,对明朝自是没有好感。

  作为大顺中央任命的官员,武愫肯定是拥顺派。

  沈瞎子的意见很有代表性,他说之所以有淮军,是因为明军不把他们当人看,今日大伙既有了能扒拉他朱家的能力,凭什么还要捧着他朱家。

  “姑爷是半个儿,他李自成没儿子,将来烧了铺草,这家当留给谁?还不是留给咱都督!”

  这话真是把“皇帝的扁担是金子做的”发扬到了极致,敢情沈瞎子以为皇帝的龙床垫的也是稻草。

  话糙理不糙。

  岳父没儿子,家产不留给女婿留给谁?

  问题是,你沈瞎子知道李自成几时死?

  真娶了李自成的女儿,李自成又没死,做女婿要不要听老丈人指挥,到时候他李自成让淮军将士替他去打满清主力怎么办?

  “江南有钱有粮,娶了郡主,咱们未必就要认他李自成了。”因为抓俘虏有功而晋升为旅帅的曹彦虎嘀咕一句。

  曹彦虎既不是拥明派,也不是拥顺派,而是自力更生派,或者说娶谁都没关系,反正又不是他睡。

  吵来吵去,究竟娶谁,还得他陆四拿主张。

  思来想去,陆四觉得应该去看看那位大顺公主,至少要深层次了解下这位公主,顺便看看李自成招他为婿的要求是什么。

  这要是让他现在带兵西进,陆四多半就要请这位公主回去,撕破脸皮也没办法,他现在不可能带着这点家当替李自成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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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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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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